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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博物馆关于规范讲解秩序的通告

为维护讲解秩序,规范公共服务行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参观环境,现就社会机构及个人在晋国博物馆开展讲解活动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晋国博物馆为观众提供定时人工讲解服务、微信语音导览,内容涵盖晋国博物馆三大展厅基本陈列内容。

二、未经馆方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馆内开展讲解、研学活动。

三、确因工作需要在晋国博物馆开展讲解活动的社会机构或个人,须下载填写《在晋国博物馆开展社会讲解、研学活动申请表》,并于讲解活动前三日发送至指定邮箱(jinguobowuguan@163.com)。审核结果我馆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四、审核通过的社会讲解人员,须携带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资质证明、派团单等,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讲解服务处领取“社会人员临时讲解证”,讲解期间须佩戴于显著位置,讲解结束后及时归还并取回证件。讲解活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核通过的形式及内容。

五、经审核允许开展讲解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须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展厅秩序。讲解时严禁使用扩音设备,严禁高声喧哗,不得在展厅出入口、通道、展板、重点文物展柜前长时间驻留,不得出现倚靠展柜、现场揽客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

六、经审核允许开展讲解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讲解内容必须尊重历史、科学严谨,不得歪曲历史事实。

七、对拒不遵守本通告的机构或个人,我馆有权终止其讲解活动,并将其加入晋国博物馆讲解服务社会机构及人员失信名单,永久取消其申请资格。

八、凡未经许可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或研学活动、未按要求进行讲解或研学活动以及违反本通告各项规定的人员,晋国博物馆有权终止其行为并责令其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